在海南自贸港工作,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同时满足2项条件,可享受15%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条件:
1.与海南自贸港实质运营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2.一个纳税年度在海南自贸港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包含12月当月)社会保险(无法缴纳社会保险境外人才,提供1年以上劳动证明材料)
高端人才的具体范围:(符合条件之一)
1. 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认定人才。
2.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紧缺人才具体范围:
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020年版目录:https://zhuanlan.zhihu.com/p/335724444)。
享受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和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综合所得: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享受政策的年收入: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达到31.9万元人民币(已扣除年度费用、五险一金、专项附加等相关)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达到21万元人民币。经营主体性质不同、行业领域不同,测算标准也都不同,
居民个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无需个人申请!!!!
先正常预扣预缴,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再予以免征。
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会退回本人。
办理时间: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次年1月1日 —3月31日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次年3月1日—6月30日
办理渠道: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WEB端)、办税服务厅办理。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税服务厅办理。
不在发放范围之内,也能享受税收政策。
线上查询
访问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
登录或注册个人账号,进入个人中心,在页面右下角“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入才名单(2020年)”处点击查询。
线下查询
致电省人才服务中心;
提供姓名、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
查询电话(加海南区号0898)
65379104、65358704
66752521、66501217
全岛封关后:
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全部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政策的对象:
不再局限于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在海南自贸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