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央商务区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在确保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科学精准指导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三亚中央商务区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复工复产原则。以保证疫情防控为前提,按照“先备案通过后组织进场、先物资后人员”的原则,分批、有序、稳妥开展进场及开复工工作。
(二)复工复产条件。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开复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做到防控机制到位、物资措施到位、员工排查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安全检查到位,并符合下列规定方可开复工:
1.建立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建设单位是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主体,施工总包单位是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主体,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现场监管责任主体。疫情防控小组应根据工程性质、规模、特点,编制符合实际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明确人员管理、物资保障、组织实施、应急处置、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对接等内容,做到人、机、料同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断完善工作举措与应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做好现场防疫物资储备,实时精准掌握建筑工地人员物资需求,疫情防控物资储藏合格且充足,抗原检测试剂、N95/KN95口罩、消毒用品、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屏、一次性医用手套等防护物资充足,循环储备至少一周用量,做到“储藏充足、随用随调”。
3.坚持“三分两闭环”管理原则。即按照“分组管理,分时操作,分区活动”的原则,制定“三分”管理方案,细化现场施工组织,具体到施工的每个工序、每个班组、每个工种。强化工地“内、外”两个闭环,即外部后勤补给、材料供应、垃圾转运等人员与工地内部施工、管理人员实施两个闭环之间人员物料“非接触”管理,内部闭环严格采取全封闭及点对点管理,避免与外人接触。
4.参建各方对开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整改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五个必须”“五个到位”,即: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必须”,即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项目经理必须24小时在岗,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项目部必须对所有务工人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疫情防控教育;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复工复产自查,并严格复核,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自查或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暂停施工,督促落实整改。
02 复工复产申请
为优化调整复工复产申请程序,中央商务区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申请采取“告知承诺制+事后监管”。凡已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且自查合格的项目,由参建单位共同签署《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向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建设管理处递交承诺书,并提交《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条件自查表》(附件2)、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即可复工。管理局质监组人员按照当前市防疫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对已申请复工的建设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如在巡查监管过程中,发现建设项目复工承诺存在谎报、瞒报和漏报情况的,对违法企业和个人采取诚信扣分、通报曝光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相关线索至主管部门。
03 复工复产常态管控要求
(一)工地出入口管理。建设工地必须实施全封闭管理,工地只开一个出入口,并设立两道门卫检查岗,间隔10米左右,当中作为过渡区,并安排专人负责消杀工作。
1.加强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登记管理,做到“入场即录入、出场即销号”。依托实名制管理平台,建立从业人员电子化信息档案,重点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核酸检测情况、疫苗接种情况等,做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杜绝中高风险区新进人员。
2.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在岗查岗,门口需张贴“地点码”,所有进入工地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扫描地点码,并核查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3.施工材料及物资进场前要在过渡区做好消杀工作,方可进入工地内场。消杀标准及静置时间:使用500mg/L含氯(溴)消毒液,喷洒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静置30分钟。
4.项目单位应有计划引导抵(返)员工分批进场,除经核查符合条件工地返回人员、建材运输人员、机械维保人员、应急抢险人员等必须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以外,其他新进人员应安排进行居住观察,不得与现场人员混住,观察期限根据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观察期间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5.生活区远离施工区的工程项目,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应组织“点对点”专车接送,同时做好专车司机的健康监测。距离较近的,施工单位应安排管理人员带队,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二)人员健康管理。一是要重点加强食堂、采购、安保、物料卸货等人员的出入管理工作,坚持3个100%:员工口罩保障100%、每日人员体温测量100%、人员健康登记和实名制登记100%。二是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立即送医就诊;三是要设置工地内的临时隔离点。临时隔离点应保证一人一室,并设有专用卫生间。临时隔离点应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值守,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临时被隔离人员严禁随意离开隔离房间。
(三)施工组织管理。落实分组管理、分时作业、分区活动措施。实施作业网格化,划分施工现场作业区域,完善施工组织计划,优化工作班组设置,采用最小化工作班组进行管理,减少不同班组间的流动接触。施工现场不同班组之间做到无接触换班。加强建筑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尽量采用视频等线上方式,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控制会议频次、时间、规模,避免有限空间内聚集作业。
(四)食堂用餐管理。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勤通风、勤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错时用餐,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面对面用餐。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餐厨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保安保洁人员、物资采购等外勤人员应相对集中居住,并与生产作业人员分开。
(五)公共卫生间和浴室管理
1.加强公共卫生间和浴室卫生管理和内部清洁,改善卫生条件,增加消杀频次。
2.加强开窗通风,通风不良的卫生间和浴室应设置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装置。
3.按一定间隔使用便池,在如厕高峰期应加强引导,如厕一定要佩戴口罩。
4.淋浴设施应加强引导,错峰、间隔使用淋浴设施。
5.有条件的建筑工地,应按工地人数增设厕所和淋浴设施。有条件的建议分区使用厕所和淋浴设施。
(六)员工宿舍管理
1.入住区按照人均使用面积合理安排住宿人数,且房间应以班组或同行人员为单位进行分配,并详细登记归档。
2.宿舍环境消杀应由班组长落实专人分区负责,班组长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及其他健康状况指标。
(七)场所消杀管理
1.各建筑工地应加强预防性消毒工作,明确专门消杀队伍并做好培训。
2.消毒范围应全面覆盖生活区、办公区、隔离区、厕所、盥洗室、食堂、会议室、施工现场、其他设施、运输车辆等。厕所、盥洗室、淋浴间应每4小时一次消杀。
3.住宿区公共区域、办公区公共区域等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工人宿舍、杂货店、食堂、办公室、垃圾收集场所等每日消杀不少于3次。
4.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1次,分体空调设备过滤网和过滤器每周清洗消毒1次。
5.脚手架作业面、模板支撑作业面、临时操作平台、各类登高设施、施工升降机轿厢、塔吊驾驶室、工人茶水亭、物料仓库、单位工程楼层等区域,落实每日1次消杀。
6.相应消毒记录应张贴在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明显位置,消毒过程使用带时间水印的照片留档备查。
(八)垃圾分类管理。疫情防控小组应主动和属地相关部门联系,指派专人对接垃圾清运工作,及时将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污染物进行分类收集,并进行集中消杀后,由垃圾清运车进行装运。垃圾清运人员应全程戴口罩、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避免与工地现场人员直接接触。
(九)应急处置管理。建筑工地内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时,应立即向属地区疾控机构报备,并送至就近的定点医院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若诊断确诊为阳性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报告,同时,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疾病控制部门进行人员详细排查,包括排查感染者的工作接触区域、接触人员以及生活密切接触人员等。
04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要求
(一)疫情防控阶段安全生产
1.各参建单位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2.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应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专项检查及全员安全教育,并对作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针对深基坑、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操作平台、临时用电等内容、环节进行严密排查,组织分包单位对各类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保和调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3.在复工后,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分析研判,分析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薄弱环节,研判疫情防控动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工作这根弦,切实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安排好、部署好、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疫情防控阶段消防管理
1.各单位在复工复产前重新梳理一次施工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对于临时调整的消防岗位人员要进行责任交底。各单位要结合岗位职责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组织重点岗位、调整岗位和新入职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2.针对疫情带来的消防安全变化情况,各单位组织各级开展风险研判,专题研究复工复产过程中的火灾风险,明确预防性措施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3.建筑工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巡查,对消防设施设备开展自检和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对于消防重点部门要加大安全巡查力量投入和频次,对于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即知即改,对于不能及时改正的,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理局报告。
4.各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吸烟管理,加强动火作业现场监护,重点加强人员住宿区域的用火用电管理,突出做好厨房与住宿区域的防火分隔。
5.各建筑工地要发动在岗人员成立消防应急处置队,结合生产作业风险和防疫闭环管理特点,细化灭火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疏散逃生演练。
05 巡视检查
中央商务区管理局质监人员对已开复工工地随机巡查,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项目开复工是否履行报备手续,是否经核查通过。
2.项目防疫措施是否完全落实。
3.防控机制是否到位:指挥机构、防控方案、防控措施是否落实。
4.设施物资是否到位:防疫物资储备是否满足现场使用需要。
5.员工排查是否到位:是否落实员工实名制登记及每日体温健康排查。
6.内部管理是否到位:项目管理班子是否履职、巡查纠察是否按要求执行。
巡查中如发现不符合开复工条件的,发现防疫措施不满足要求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对责任单位予以警告,发现未经备案擅自开工或出现疫情传播的,对责任单位进行诚信扣分并向主管部门移交违法违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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