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地产市场迎来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包括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15%、中央会议要求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以及降准降息等措施,使得市场向好预期愈发强烈。在此背景下,海南临高县于9月24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对住房购买政策进行了进一步优化,放宽了商品住房购买门槛。
根据新政,非海南户籍居民家庭在临高县购房将享受更多便利。具体而言,他们无需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即可直接购买临高主城区外的商品住房。若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可在主城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并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购房权益。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主城区内基本没有新建商品住房,因此这一政策实际上为非海南户籍居民提供了更多的购房选择。
此外,安居房申购门槛也进行了相应调整。非海南省户籍人员在临高县注册的企业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在临高累计纳税或缴纳社保满6个月,并承诺继续在临高服务至少3年的,即可申购1套安居房。
以下是临高楼市新政的八大要点: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由海南全省范围调整为临高县范围。
非海南户籍购房权益:在主城区外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购房权益。
劳动合同购房权益:非海南户籍居民在临高有劳动合同,同样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购房权益。
再购一套政策:名下住房计划出售或已办理房屋租赁协议的居民,可再购1套住房。
高校生购房权益:全国高校生凭有效学生证或毕业证,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购房权益。
安居房申购条件:非海南户籍人员在临高有稳定工作并满足一定条件,可申购1套安居房。
住宅项目套型建筑面积规定:城市更新住宅项目可建套型建筑面积小于100㎡,其他住宅可建套型建筑面积不小于70㎡。
已购房款网签备案:非海南户籍已购住宅并已支付30%及以上房款的居民,符合现购房资格的,可办理网签备案。
此次临高楼市新政的出台,无疑为非海南户籍居民提供了更多的购房机会和便利,同时也为临高县的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