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 海南引才奖励开始申报最高奖200万元
三亚新闻网6月12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张慧膑)6月11日,三亚日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近日,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海南省引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自2018年5月13日—2020年5月13日,用人单位、中介组织、个人全职引进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或全职引进由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作为带头人的人才团队,或成规模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党政人员除外)到海南工作的,可申报引才奖励,最高奖励可达200万元。
《通知》明确了申报范围条件,人才(或团队)引进时间以2018年5月13日后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为准,并规定同一引进人才或团队不重复参与引才奖励申报工作。
按照奖励标准,可分为四类。一是为我省成功全职引进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每引进一人,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2万元引才奖励。二是为我省用人单位成功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团队带头人属于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每引进一个,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引才奖励。三是每年为我省用人单位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50人以下(不含50人)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引才奖励;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不含100人)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引才奖励;100人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引才奖励。四是用人单位通过中介组织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团队),由用人单位申报奖励的,用人单位和中介组织可按1:1的比例享受奖励。
《通知》还明确了申报对象包括用人单位、中介组织、个人三个方面。《通知》指出,省委人才发展局将于8月前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情况在海南人才工作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委人才发展局按有关程序报批,获批后向有关单位拨付奖励资金。
此次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