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自贸港|国际航运枢纽加快落地,海南交通体系迎来新飞跃!
8月20日,海南自贸港航运发展高峰研讨会在海口举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涉及水运方面的工作任务,交通运输部已从多方面开展工作,多措并举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已开展的工作
支持加快海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万宁-洋浦高速公路、文昌-琼海高速公路、美兰机场综合客运枢纽等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如期投运;支持海南开展新海港区进出口航道工程、洋浦港区航道改扩建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实现琼州海峡两岸港航资源整合阶段性突破。
支持海南打造自由便利的运输服务体系
建立了"定码头""定船舶""定班期"的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班轮化运营模式,提升了琼州海峡客滚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海南省启动了中资方便旗邮轮无目的地航线试点,支持国际邮轮运输企业依法开发拓展涉及海南邮轮港口的国际邮轮运输航线。
支持海南深化改革开放
支持出台国际航运领域优惠财税政策,将中资非五星红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政策扩大至海南;将境外游艇临时进出海南非开放水域的审批权试点下放至海南省,进一步简化境外游艇出入境手续;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货物进出口和运输工具进出境的应用功能,推动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联合登临检查机制落地。
积极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出台了《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共提出了8个方面27条举措,着力提升海南交通运输发展水平,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下一步重点工作
积极推进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发展
将大力支持海南引入大型港口、航运企业等战略增长比高者,推进实施港口一体化运营管理。探索优化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组织方式,积极推进客滚运输班轮化运营,实现“定船舶、定码头、定班期”和上下船“车客分流”。
创新邮轮、游艇管理政策,推动海南邮轮游艇产业发展
支持海南发展中资邮轮公司,鼓励中资邮轮公司在国内新建邮轮并悬挂五星红旗或香港旗,探索允许中资香港旗新建邮轮开展以三亚等邮轮港口始发的沿海邮轮运输。鼓励邮轮企业以东南亚、港澳台等航线为重点,开发运营涉及三亚、海口邮轮港的邮轮航线产品。
推动航运相关财税政策尽快落地
《总体方案》明确了一批支持航运领域发展的财税政策,如:在确保有效监管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境内建造的船舶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的,视同出口并给予出口退税。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营运用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实行“零关税”政策。对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等等,下一步将最大限度地争取用足用好这些有利于港航业发展的政策,继续推动这些政策尽快落地实施。
推进海南国际航运枢纽建设
支持指导海南建设航运交易所,重点发展船舶买卖和租赁交易、邮轮游艇交易,探索开展航运期货、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等服务;支持指导海南创新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在航运金融和航运保险、海事仲裁、信息咨询等方面走出一条特色之路;支持做优做强洋浦港,紧密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与北部湾联动发展,构筑以海南为起点、通达新加坡及东盟、辐射两大洋的外贸航线网络。
促进内地与海南自贸港间运输、通关便利化
将积极配合海关总署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运输工具管理办法。支持并指导海南省交通主管部门加快推进海口新海港综合客运枢纽、琼州海峡危险品车辆滚装运输通道、新海港航道拓宽工程等项目建设,提升通过能力和服务水平。
创新港口、航运管理体制机制
研究建立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的航运管理制度,推动港口资源整合,推进港口一体化运营管理和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港口管理机制;支持指导海南依托港口枢纽建设物流中心、商品车和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跨境贸易中心,促进要素资源集聚,服务临港产业升级,推动港产城深度融合发展。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今年将在海南自贸港注册企业经营国际客船、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运输业务的审批权下放到海南。下一步,将继续支持海南省开展自由贸易港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制度创新,利用信息技术、社会信用体系等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