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2021年最新政策:
“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干货精选60条”、“六个自由便利”、“海南自贸港先导性项目2021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正文如下
2019年4月,海南省委、省政府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12个先导性项目。一年来,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天介绍2019年先导性项目之一:“实施琼港澳游艇自由行”。
201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为海南明确了“三区一中心”的发展战略定位。其中,“一中心”就是指“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同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指明了方向。
海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支持海南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政策措施,利用独特的地理、环境资源优势,将发展游艇旅游、建设国际游艇旅游消费胜地作为重要突破口,以“实施琼港澳游艇自由行”为先导,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不断深化改革
2019年4月11日,海南省发布制度创新案例,在全国率先实施境外游艇入境关税保证保险制度,大幅降低境外游艇入境成本。
2019年6月18日,海南省出台《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琼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围绕打造“国际游艇旅游消费胜地”的定位,在划定调整琼港澳游艇活动水域、简化游艇入境手续、创新建立琼港澳游艇“定点停靠、就近联检”的口岸管理模式、对港澳游艇在海南进出航游停泊等方面推行便利化监管措施。
2019年7月1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自2019年7月16日起半年时间内,海南省东营、博鳌、神州半岛石梅湾、海棠湾、南山、龙沐湾、棋子湾和临高角等8个非开放海域将临时对境外游艇开放。
2019年12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游艇租赁行为,规范游艇旅游发展。
2020年1月1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自2020年1月16日起半年时间内,海南省东营、博鳌、神州半岛石梅湾、海棠湾、南山、龙沐湾、棋子湾和临高角等8个非开放海域将继续临时对境外游艇开放。
措施先行先试
开放水域管理机制。自2019年7月起,由海南省定期批准和公布临时开放水域。2020年1月16日至7月15日期间,共开放东营、博鳌、石梅湾、神州半岛、海棠湾、南山、龙沐湾、棋子湾和临高角等8个临时开放水域和海上观光游览景区。
简化出入境手续。对以自由行方式办理入境的港澳游艇,实行关税免担保入境,且无需提交单航次适航检验证明材料。
定点停靠,就近联检。首批公布5个开放口岸和临时通关场所,以及6个停靠码头。港澳游艇办理入境后,只办理一次进、出口岸手续,可以就近停靠游艇开放码头或沿规定航行路线到指定的未开放游艇码头停泊。
琼港澳游艇证照互认。港澳居民只要持有港澳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游艇驾驶证书,就可直接驾驶游艇在规定水域行驶。
优化通关监管措施。在各口岸管理部门和边检站之间,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琼港澳游艇自由行的计划路线及申报数据的共享共用。
改革成效初显
港澳游艇“进得来、游得动”。以首条到访海南自由行的香港籍双体游艇为例。
政策实施前:
船东需提前2-3天分别向各口岸部门申办入境手续,开行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入境后分别接受各口岸部门查验,用时至少3-4个小时;
提交单航次适航检验证明材料后,还要换领海南海事部门颁发的驾驶证书;
办理入境手续后才能获知游艇开放水域范围。
政策实施后:
入境只需提前1天从网上申报一次;
开行前不需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入境后不需提交单航次适航检验证明材料和换领驾驶证书;
接受各口岸部门的联合查验,用时压缩至1小时以内;
通过8个开放水域和游览景区的正面清单管理,可根据自身需求“私人定制”旅游观光线路。
带动游艇旅游全产业链发展。越来越多的港澳游艇将海南作为国际游艇旅游“一程多站”航线的重要补给基地。不仅直接拉动了海南航空、酒店、餐饮等传统产业发展,更有效带动了游艇交易、研发、营销、会展、维修、培训等游艇旅游全产业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