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房产头条 > 佛山公积金最新通知!事关租房和无房提取!

佛山公积金最新通知!事关租房和无房提取!

11567 2020-06-03 收录于话题

佛山公积金最新通知!事关租房和无房提取!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通知称,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延续上一年度的标准。


  其中,租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月。超出上述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无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面积按公租房建造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标准(35元/月)的55%核定。即: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该标准2020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佛山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标准,除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普通住宅面积作限定外,还根据佛山租金变化情况和住房公积金可用资金量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为响应国家租购并举的住房政策,2018年佛山大幅提高了租房和无房提取标准,2019年佛山的租金水平保持稳定,变化不大。基于上述情况,提议2020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的租房和无房提取,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来源: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免责声明】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其目的在于促信息交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

本站转载时会注明出处,版权归原载媒体和作者所有。如所载内容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动态通知
热销楼盘
1 / 1.5
清凤海棠长滩 三亚
¥800万/套
咨询
海棠长滩·别院 三亚
¥980万/套
咨询
免责声明:本页面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所有楼盘信息以开发商最终公布为准,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刊载的楼盘资料不视为楼盘已达到可售标准,仅供参考和借鉴,购房者在购房时需慎重考虑。参阅本网站的用户,应被视为已确认得悉上述立场。

服务热线:400-000-9012

关注我们

专业专心专注中国高端文旅地产综合服务门户网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企业文化 加入我们 免责声明

房歌(海南)信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Copyright © 2016-2019 fanggecn.com 网络经营许可证: 琼ICP备17000433号-1